一、项目编号:YCGACG2018-XJ01
二、项目名称: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DNA专用耗材采购
DNA专用耗材采购, 投标预算(限价):36.145万元
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《采购人的采购需求》
三、投标人(参加询价响应单位,本采购文件可称为投标人)资质要求:
投标人必须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:
1、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(大陆地区)境内注册,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2、投标人须资产运营良好,不存在因借贷、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;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,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;
3、供应商必须有保密意识。任何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后,均承担保密责任。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,不得将采购文件中有关采购人装备(技术)情况、使用情况等相关警务信息(非政务公开部分)透露给无关的第三方;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(视项目情况)签订保密协议,中标人(含送货安装等所有人员)有违法行为的,按照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;
4、投标人需有充足的服务承诺、应急措施,确保投标产品有良好的待命状态;
5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采购文件发售(获取)信息:
获取采购文件的(报名)时间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(工作时间到18:00时)
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: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(宝龙城市广场)1号楼915室;
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:供应商凭《投标报名表》(须加盖公章。见公告附件)、营业执照(复印件。仅用于报名登记)、向携手阳光公司购买并获取采购文件(购买后在网上直接下载)
报名联系电子邮箱:XSYG0515@163.COM
采购文件售价:350元(每个分包。含50元邮寄服务费用);交纳方式:现金、支付宝(18662096009)等
没有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没有本项目的参与(报价响应)权以及相关知情权。
提交投标保证金方式: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(建议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)向代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的汇款凭证(非原件的,须清晰可辨)。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供的,可视为该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;
询价保证金金额:6000元
询价保证金账户信息:
开户名: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
开户行:中国民生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:608565566
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:汇款、转账等;
五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(询价响应文件,本采购文件可称为投标文件)接收:
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: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
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2018年01月29日下午15:00时
投标文件接收地点: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
611室
投标文件接收人:采购人代表、采购代理机构
六、开标有关信息:
开标时间: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(起)
开标地点: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
七、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:
采购单位: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地址: 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1号
联系人:薛警官 电话:18205106106;
采购代理机构: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柏爱燕; 手机:18662096009;电话:0515-88285999;
地 址: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(宝龙城市广场)1号楼915室
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:北京时间,24小时制;使用货币单位均为:人民币
公告期限:本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同本公告发布之日
附件:投标报名表.docx
YCGACG2018-XJ01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DNA专用耗材采购.doc
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
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
2018年01月22日